零容忍!监管部门加大力度,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必将受到严惩
【深圳商报讯】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分别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两高”报告均强调了严惩资本市场中的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此外,对于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两高”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审查力度。 这一系列措施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决心。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有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还能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监督审查,也有助于确保法律执行的公正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完善法治环境。
最高法报告显示,2024年审结金融案件266万件,同比下降12.3%。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审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2.5万件4.8万人,同比增长5.3%。王某诱骗2.9万人购买所谓的“虚拟币”,导致损失达17亿余元,非法获利9亿余元,并在境外“洗白”,四川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和洗钱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暨某伙同他人操控97个证券账户,通过非法手段影响股价,获利1.8亿元,福建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以4500万元罚金。
记者注意到,“坚决打击非法金融行为,依法处理资本市场的违法案件”被纳入了最高法今年的工作计划中。
最高检报告显示,2024年,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5万人。指导广东、北京等地检察机关对“恒大系”案件42人、“中植系”案件49人审查起诉。会同中国证监会等制定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意见,参与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类犯罪825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报告中强调,至2025年,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惩治经济金融犯罪,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 这一目标不仅是对当前复杂经济环境的积极回应,更是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经济金融风险的有效预防。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金融活动,检察机关需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以确保能够精准识别并有效打击各类经济金融犯罪行为。同时,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也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建立更加紧密的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线,保护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将开展一次规范涉企执法的专项行动,旨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以及乱查封等问题,并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现象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也均提到了趋利性执法的问题。 这一系列举措无疑释放了积极信号,表明政府正在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且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尤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这样的行动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规范涉企执法,不仅能够有效减轻企业的负担,还能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这也提醒执法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趋利性执法行为,确保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市场主体。
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并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政策,确保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并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惩处。法院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正常的经济纠纷。同时,依法再审并纠正了46件涉及产权的冤错案件,其中72人被改判,有13人被宣告无罪。
最高检报告指出,2024年,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了31件重点案件。截至2025年2月,已有21件案件办结。
在2025年的工作计划中,最高检提出将积极参与规范企业执法的专项行动,开展对违规异地执法和逐利性执法司法行为的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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