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体育股票风云再起!47个账户集体操控,许淼遭罚4.7亿元!
1月10日,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自然人许淼因操纵金陵体育股票,被罚没4.7亿元。 这一处罚决定再次凸显了监管机构在维护市场公平和透明度方面所采取的坚决态度。在金融市场中,任何形式的操纵行为都会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并对整个市场的稳定性和信心造成负面影响。许淼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伤害了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此次高额罚款不仅是对违规者的严厉惩罚,更是向所有市场参与者发出的一个明确信号: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这次事件能够成为警示,促使更多投资者遵守规则,共同维护健康的资本市场环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7年6月14日至2021年1月29日,许淼操控使用“周某宏”等47个证券账户,进行金陵体育股票的交易。
期间,许淼操纵使用账户组,利用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证券交易的手法,影响了金陵体育的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非法获利1.57亿元。
在听证过程中,许淼请求免于处罚,并提出了申辩意见。许淼表示,22个证券账户并非由他本人控制和使用,部分账户的大额交易是由其他人操作的,相关账户的决策涉及多个主体;同时,他并未通过不当手段影响金陵体育的交易价格和成交量,不存在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观意图或实际行为。
经复核,证监会指出,许淼具备决策金陵体育交易的客观条件,他本人已承认,并有其他人指证许淼负责相关交易决策。许淼通过自己的及他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入转出,并筹集资金进行股票交易。此外,交易风格并非判断账户控制关系的必要因素。
许淼所谓部分证券账户并非全程由其控制使用的主张,或者与事实不符,或者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同时,许淼有意图并采取了行动来操控金陵体育的股价。他自己承认曾借用证券账户买卖金陵体育的股票;其他人都指出许淼有操纵市场的行为;现有证据显示,许淼与上市公司内部人员建立了联系,并且有试图控制交易价格的沟通记录。
此外,许淼还存在与上市公司人员讨论金陵体育股票情况。
根据现有证据,可以推断许淼有拉抬金陵体育股价的主观意图,并且实施了实际操作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资本市场上,任何操纵股价的行为都是不可容忍的,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因此,监管机构应当对此类行为进行严格调查,并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投资者也需要提高警惕,避免盲目跟风,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除了根据许淼的申辩意见扣除其未参与决策的交易外,证监会对其余申辩理由未予接受。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许淼违法所得1.57亿元,并处以3.13亿元罚款。
页面执行时间0.01145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