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巨头遭重判:前首富被处1000万元罚款,公司遭800万元罚款,市场禁令10年!
每经记者吴泽鹏
在2023年5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后,2024年12月31日晚,ST易事特(股票代码:300376.SZ,股价:3.58元,市值:83亿元)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当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公司在2017年至2021年间,在多个年度内存在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等问题,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多名当事人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ST易事特因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受到警告以及800万元罚款的处罚。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不仅面临1000万元的罚款,还被中国证监会处以10年市场禁入的严厉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何思模第三次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他作为ST易事特原实际控制人,在组织和指使公司虚增营业收入等违法行为中扮演了主要角色。这些违法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监管部门的这一举措表明了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向其他潜在违规者发出了明确的警示信号。 这一系列严厉的处罚措施体现了监管机构坚决维护市场公平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对于何思模个人而言,连续多次的违规行为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这无疑是对所有企业管理层的一个重要提醒: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何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利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记者查询到,何思模于2017年凭借17亿美元的财富登上了“2017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同年他成为东莞首富,并在广东富豪中排名第31位。
2017—2021年发生虚增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ST易事特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营业利润等行为,一是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二是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三是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
在2017年以及2019年至2021年间,ST易事特与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进行了没有实际业务的虚假交易。这些交易中的供应商和客户都受到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由同一方指定。ST易事特方面并未与供应商或客户直接沟通合同签订、单据、发票等事项,而是仅与相关业务的实际控制人进行对接。部分交易中没有实际货物的流转和交付,而另一些交易中涉及的货物则在虚构的贸易链条中循环使用。ST易事特通过安排采购付款和销售回款,形成了资金的闭环。
2017年,ST易事特在上述业务中虚增营业收入仅为637.1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为42.79万元。然而,到了2019年,虚增的营业收入达到了亿元级别(3.2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也达到了1746.8万元。此外,在2020年和2021年,该公司分别虚增了1149.85万元和488.68万元的营业收入。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年内,公司采用了净额法来核算虚假业务,没有同步虚增营业成本,因此虚增的营业收入全部转化为虚增的利润总额。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ST易事特在2017年至2021年间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属于不具备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其中,2017年至2019年的每年虚增收入均超过2亿元,而2020年和2021年的虚增收入则达到千万元级别。
具体的操作是,代采业务中,ST易事特加入到供应商和相关客户原有的直接购销业务中,但不参与业务涉及产品型号、数量、价格等相关决策,而是向供应商先行垫付货款,给客户提供一定账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资金使用费。代理业务中,ST易事特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商品并向客户收取通道费用,通过提供融资和代理服务获取固定收益,实质是资金融通业务和代理业务。
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方面,易事特在与客户开展数据中心集成业务中,在销售部分自制产品的同时,为客户垫资代采设备、工程及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费。
记者发现,2017年至2021年中,ST易事特通过该业务虚增收入最多的是2018年,虚增了9.11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9.58%;虚增最少的年份则是2021年,也虚增了2.95亿元之多,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6.86%。
还有多名当事人被罚数百万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对上述违法行为,2018年至今任ST易事特董事长的何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张顺江、陈硕(2018年至2022年任总裁)、胡志强(2020年至今任副总经理)、鄢银科(2020年至今任副总经理)、赵久红(时任董秘)、时小莉(2016年至2020年任监事会主席)以及多名时任董事等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记者注意到,包括陈硕在内的多名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要求听证,但申辩意见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采纳。除了针对ST易事特及原实控人何思模的处罚外,中国证监会还对何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张顺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硕、胡志强、鄢银科、赵久红、时小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其余当事人也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同时,调查结果认为,2020年8月前为ST易事特实控人的何思模,组织、指使ST易事特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所述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何思模在2018年5月24日和2020年9月3日,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两次处罚。何思模作为易事特的原实际控制人,组织并指使公司进行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其行为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到了主导作用。鉴于其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且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这一决定充分体现了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何思模的案例再次提醒所有市场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不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还将面临长期的市场禁入,从而失去参与资本市场的资格。这种严厉的惩罚措施对于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其他潜在违规者敲响了警钟。
截至公告披露日,ST易事特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有序地进行。之前根据该处罚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已对2017年至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差错更正。
根据ST易事特2024年半年报,公司长期致力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以电力电子技术和能效管理为核心,持续深耕产业数字化和“新能源储能”两大领域。其主营业务涵盖了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和新能源三大战略板块。 从这份报告可以看出,ST易事特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在电力电子技术和能效管理领域。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公司在产业数字化和新能源储能领域都展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智慧电源、数据中心以及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不仅体现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展示了其对未来能源发展趋势的精准把握。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何思模是ST易事特的创始人,2018年6月之前,何思模是ST易事特的董事长、总经理。何思模辞职后,其儿子何佳接棒上任ST易事特的新董事长。
2014年1月27日,ST易事特在深交所创业板正式挂牌上市,上市当天股价便迅速上涨。从18.4元/股的发行价一路攀升至同年3月4日的68.29元/股收盘价,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股价涨幅高达271%。
根据“东莞发布”公众号的信息,何思模的故事在东莞可谓家喻户晓。当年,他仅凭3000元起家,每天投入工作的时长超过12小时,展现了如同“拼命三郎”般的奋斗精神。此外,他还担任了多所高校的客座教授,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2014年,何思模首次跻身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到了2017年,“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显示他的财富达到17亿美元,稳坐东莞首富的位置。 从何思模的经历可以看出,无论起点多么低微,只要拥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持之以恒的努力,就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成功不仅是个人的荣耀,也为无数后来者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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